发布日期:2025-06-25 23:50 点击次数:119
所谓的怀疑需要证据,而不是主观臆想,遇到一起鉴定案件,A车正常停放在停车场,B车倒车入库过程中停止,驾驶人将库内锥桶移开后继续倒车入库。A车第二天发现自己车辆被剐蹭,查找监控发现B车倒车入库可能车身与自己车辆发生了剐蹭;案情大致如此。我司前往后,虽不知事故时间多久,但明显A车痕迹产生时间已久,属于陈旧性痕迹,漆皮剥落特征,下部存在轻微划痕(疑似接触植被所致);B车涉嫌接触位置痕迹更为复杂,明显陈旧性特征,整体与面状客体接触,两车疑似接触位置的痕迹,受力方向、高度、加减层等方面均不对应;个人意见出具未检见两车接触结论;后期思考其实A车车主也是害怕自己被交警或者对方司机忽悠,内心讲也不清楚是不是新痕迹,整体上还是对公信力的不信任以及不想认错爱面子,第三方司法鉴定的我们与双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,以痕迹证据为基准,科学合理出具鉴定意见书。